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品质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品质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9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地税局、质监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品质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提高住宅品质的意见

  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品质,是建设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重要内容,也是住宅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住宅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2010〕170号)和自治区关于节能减排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区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品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城镇化为契机,以住宅工业化为核心,以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为目标,依托科技进步,改变住宅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培育住宅产业集群,增强住宅产业现代化带动作用,使住宅产业现代化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支撑,实现我区住宅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住宅需求,提高住宅使用寿命,建设功能质量好、综合品质高的住宅产品。
  2.可持续发展原则。在住宅规划、设计、开发、建造、使用、维护、拆除、处理等全寿命周期中,减少土地、能源、水和材料等资源消耗,做到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加快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
  3.科技进步原则。以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强住宅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和住宅新部品、新材料的研发攻关,提高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贡献率,促进住宅产业升级。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