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1〕1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将于8月上旬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要求于7月13日向市人大主任会议提交有关报告。针对当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确保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今年市政府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的要求,经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大部分承办单位已完成今年办理任务,但仍有少数几个单位的办理工作进度较慢,没有完成办理任务。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北政办〔2011〕138号),立即对本单位今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议提案尚未全部办结的单位,要在2011年7月10日前全部办结答复并落实征询意见的反馈,完成办理任务,以便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工作。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北政发〔2009〕92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北政办〔2002〕82号)的具体要求,做好今年办理情况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