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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发展社区教育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2011年,重点选取海城区独树根东社区、铁山港区兴港镇南乐村、北海出口加工区三个社区,先行建设不同类型的社区教育机构,为今后全面铺开探索经验。
  三、实施步骤
  (一)2011年7月下旬,制定社区教育试点方案。
  (二)2011年8月,成立市学习型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全市社区教育试点工作和市社区学校筹建工作。
  启动三个试点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争取年内建成。随后,逐步推进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构建起“市级社区学校-县(区)级社区学校-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居委会(村)学习中心”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推进社区教育深入开展。
  (三)2011年10月前,申请成立“北海市社区学校”。
  (四)2011年10月,组织开展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
  (五)2011年11月前,建成市社区教育网。
  (六)2011年底,接受自治区社区教育试点项目评估。
  (七)2012年10月,继续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
  (八)2012年底前,建成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者队伍和师资人才队伍。
  (九)2012年底前,建立社区教育机构的社区达40%,定期开展面向全市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文化艺术、知识技能、生活常识等各方面的教育活动。
  四、2011年试点工作安排
  (一)选择具有代表意义的独树根东社区、兴港镇南乐村、北海出口加工区等三个社区,分别作为街道社区、农村社区、企业社区三种类型社区的代表,进行社区教育试点,先行试点,探索社区教育运行模式,积累经验后,在全市其它社区推广。
  (二)围绕推进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重点结合北海历史文化名城知识宣传、第24届世客会知识宣传等工作开展试点。广泛开展“北海历史文化进社区”活动,邀请市内外文史专家、客属名流做专题讲座,在市电视台、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声像媒体上播放,同时刻录成光盘派发各社区学校进行社区教学。同时,结合各类人群职业技能培训、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方面,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五、主要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市学习型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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