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物馆及文化旅游项目规划;
(2)遗址遗迹(含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
(3)古建筑名录及相关资料。
10.市民族宗教局
(1)寺庙规划;
(2)与宗教相关的楼堂馆所资源情况介绍。
11.市气象局
天象与气候景观资料。
12.市招商局
北海市及各县区涉旅招商合作项目。
以上资料,要求各县区及各部门于2011年10月1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一份,有电子文档的同时发到电子邮箱。
(五)重点复查。
广西旅游资源普查技术小组根据上报资料进行初步汇总和整理后,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和重点复查。
三、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红杰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 冯群声 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华本 市旅游局局长
熊赤锋 合浦县代县长
李海文 海城区代区长
蒋同根 银海区代区长
余兴国 铁山港区代区长
岑博雄 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北海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具体负责此次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主 任:高元衡(兼) 市旅游局副局长
副主任:张 敏 市旅游局规划科科长
各县、区旅游局局长
工作人员:市旅游局规划科全体成员及各县区旅游局具体工作人员。
自治区旅游局委托广西师范学院作为此次旅游资源普查的技术负责单位,主要负责资源普查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普查过程的技术指导、基础普查工作完成后的重点核查、完成《旅游资源调查区实际资料表》、《旅游资源调查报告》、主要旅游资源单体的文字介绍和旅游资源分布图以及最终成果制作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此次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基础性强,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我市的部署安排,认真开展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对优质旅游资源进行整理、分类、查缺补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随通知下载《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填写范例》,于9月2日前上报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信息(姓名、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