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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实施意见

  (二)提高服务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品牌意识,增强其品牌运作能力。
  加强对服务业企业创品牌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其充分认识品牌建设对于拓展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增强品牌经营意识;鼓励服务业企业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现代企业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引进先进服务技术、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管理模式,创新服务产品,促进规模经营,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动力,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开展“质量管理标杆对比提升”、“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引导企业走以质取胜的道路,推动服务业品牌化、规范化、特色化。
  (三)推进服务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创建诚实守信企业。
  一是建立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制度,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全社会质量信用意识。二是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信用评价制度,把服务质量状况作为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形成统一的企业服务质量诚信档案、服务质量信用信息等级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建立服务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加强服务质量信用分类管理,把服务质量信用信息作为评选服务业品牌的重要依据,定期发布服务质量信用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四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推动服务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大众,引导消费。五是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为市服务业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下设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统筹协调机构,负责对服务业品牌建设进行组织协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服务业品牌的认定申报材料的指导工作。市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所负责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品牌培育计划、工作措施以及负责服务业品牌企业的推荐。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服务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协会助动、企业主动”统分结合的服务业品牌创建机制。具体分工为:商贸流通业、会展业、服务外包业由市商务局负责;现代物流业由市人民政府物流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信息服务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金融服务业由市金融办负责;科技服务业由市科技局负责;旅游业由市旅游局负责;文化产业由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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