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黎族打柴舞和崖州民歌保护规划的通知
(三府办〔2010〕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黎族打柴舞和崖州民歌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三亚市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项目黎族打柴舞和崖州民歌保护规划
崖州民歌和黎族打柴舞是三亚市第一批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项目,为了使这两个项目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不断传承发展,特制订本保护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经过扎实有效的保护,更好地传承我市的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发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在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加快“文化三亚”的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长远,分步实施。坚持全局观念,统筹规划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文化发展规划相衔接、相配套,做到立足长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二)点面结合,务实务真。坚持发源地或分布区点与面推广相结合,重点抢救与整体保护相结合,典型示范,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规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三)属地管理,分级保护。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和镇、村分级负责责任制。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镇政府发挥核心和主导作用,文化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共识和合力。坚持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
三、保护工作目标
注重保护我市两项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的原生态、现时性、完整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将两个项目的保护工作纳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崖城镇的保护管理体系(三亚市群众艺术馆仍然是这两项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的保护主体单位)。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注重传承创新,合理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