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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府发〔201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全市城乡环境规划、建设和管理事业有了较快发展。2007年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清洁城乡行动,特别是2008年全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面上打基础,点上求突破”,围绕“城乡面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镇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总体目标,坚持把城乡环境治理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着力推进,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初步治理,城乡环境面貌极大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强化“五乱”整治,城乡环境大改观。结合持续“治五乱”、“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三乱”、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三延伸”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整治垃圾乱倒、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五乱”和乱吐、乱扔、乱倒及公路沿线车辆乱抛撒、乱搭乱建“新五乱”。突出以城乡结合部、沿江沿河沿路、旅游景区景点、居(村)民院落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市级有关部门出台了停车管理、噪音污染控制、殡葬行为管理、洗车和汽车美容、户外广告等11个城市管理办法,建立了城市风貌和商业业态、广告店招等并联审批制度。一些重点场镇建立了由乡镇主管的城管执法队伍,县区、乡镇均落实了“五包”责任制,切实抓好“五乱”常态治理和监管。同时,不断加强城镇、村庄清扫保洁队伍的建设,实行定人定岗、分段包干的清扫保洁责任制,做到场镇有专职保洁队,村社有专职保洁员,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二)强化经费投入,设施建设大提速。抓住灾后重建契机,统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整合土地拍卖、灾后重建、产业发展、扶贫开发、新村建设、启动内需等项目资金,采取政府、企业单位、居民住户“三方联动”,加大城乡环境设施建设投入。一些乡镇、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居民住户、商铺每月交纳卫生费等,较好地解决了镇村环境管理投入问题。2009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60多亿元,共新建、改建、扩建垃圾处理场(填埋点)600余座,污水处理厂(站)52个,农贸市场155座,新增垃圾中转设施706座、环卫车辆716台,新建、改建公厕856座,新(改)建农村公路7784公里,发展庭院经济28.6万户、建沼气池15.5万口,改厨、改厕、改圈、改危房32万户,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电视40.5万户。

  (三)强化风貌塑造,城乡形象大提升。坚持城乡统筹、统一规划,以市县城区、交通干线、乡镇、村庄为重点,全力推进风貌塑造,投入资金24.8亿元。市城区在全面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立足城市风貌科学控制,投入2100多万元完成了嘉陵、上西、下西、雪峰等8个城市组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市城区综合交通系统规划编制、主要街道和沿河建筑的城市天际线控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户外广告总体控规、光亮工程总体规划、风貌塑造专项控规等七大系统规划。各县区突出低碳城镇、生态家园、川北民居个性特色,结合旅游、生态新村、产业发展,全市完成城乡风貌塑造规划编制项目516个,编制完成261个乡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国道108、212沿线、省道202线、广巴高速、剑阁县剑南路、剑金路、青川县金唐路、朝天区朝大路、朝曾路等以及旅游景区景点沿线风貌塑造基本完成,对市城区东出口、北出口进行改造,启动了下西棚户区、利州西路、城乡结合部风貌塑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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