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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部署广东省2011年度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部署广东省2011年度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粤国土资地勘函〔2012〕6号)


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6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5号)精神及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广东省2011年度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一)2011年度广东省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工作将继续依托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开发的全国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网络直报系统,采取逐级上报、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工作内容为《2011年度地质勘查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表》和《2011年度地质勘查单位收入支出情况表》,表格样式请自行登录全国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打印。
  (三)各地勘单位主管局负责填报局机关及未分列局属单位的“地勘单位人员资产及收入支出情况表”汇总数,并审核局下属及直管二级单位的上报数据。
  (四)全国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于2011年1月13日正式开通,各单位登录直报系统的授权码不变。新增加地勘单位的登录授权码,请到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领取。
  二、进度安排
  (一)2012年1月20日前,各地勘单位主管局下属及直管的二级单位将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数据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送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其他地勘单位通过网络直报系统直接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二)2012年2月10日前,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将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网络直报工作数据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送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行业统计作为夯实基础、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抽调专门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导,严格把关。
  (二)为保证质量,圆满完成任务,各单位务必选派熟悉本单位行业基本情况和计算机系统操作的人员,专门负责地勘行业基本情况统计填报工作(人员可参考附件1),若人员已调整,应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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