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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谈南储蓄所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河北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谈南储蓄所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192号)


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你部《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谈南储蓄所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工银冀营函〔2011〕5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谈南储蓄所营业场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谈南路35号副6号”变更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65号汇景国际5-107号、5-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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