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平水道建立三个溢油应急反应中心:
东平水道上游建立一个溢油应急反应中心,负责覆盖三水区。
东平水道中游建立一个溢油应急反应中心,负责覆盖禅城区。
东平水道下游建立一个溢油应急反应中心,负责覆盖南海平洲区。
在容桂水道建立一个溢油应急反应中心,负责覆盖顺德区。
在西江干流建立一个溢油应急反应中心,负责覆盖高明区和南海九江区。
(二)行动原则
1、接报:市110指挥中心和佛山海事局值班室(12395电话值班室)负责水域溢油事故接报。接报后将情况向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进行初报,并通知事发辖区海事处派员现场核查;再将实际情况向副总指挥进行确报。
2、启动: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决定启动溢油应急计划。指令现场指挥派遣各行动组现场施救。
3、救援:各行动组赶赴现场,现场总指挥指令各行动组行动。指派事发地域的溢油应急反应中心进行清污处理。其他溢油应急中心做好支援的准备工作。
4、各行动组行动及职责(见附件2)
五、保障要求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救援器材装备建设,提高器材装备的科技含量,保证应急队伍必要的经费支出,为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物质保障。
(二)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本计划的实施,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并由分管领导专责该项工作。
(三)本计划应定期进行演习,不断提高反应能力。
附件1
佛山辖区水域溢油应急机构组成部门及职责
序号
| 部 门
|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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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山海事局
| (1)负责溢油应急指挥中心的24小时值班工作;
(2)组织实施溢油应急计划;
(3)负责指挥溢油控制清污组,进行溢油污染的控制、引导和清除;
(4)负责水上交通管制组,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5)负责溢油事故调查组,进行必要的事故原因及其污染损害调查取证和索赔准备。
(6)审核和批准使用消油剂清污技术和设备;
(7)负责溢油事故拯救组进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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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保部门
| (1)参与溢油控制清污组,协调组织河滩油污的清理;
(2)批准并组织河滩油污处理方案;
①使用溢油消油剂清洗被污染河岸;
②对回收油污和油污物进行妥善处理;
③受污染环境的恢复;
④对河面环境污染损害的分析监测;
(3)参与溢油事故调查组,对溢油取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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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防部门
| (1)负责火灾防范施救组;
(2)消防船戒备;
(3)火灾扑救;
(4)有需要时拖离船舶;
(5)协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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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安部门
| (1)参与水上交通管制组;
(2)维护区域治安;
(3)保持陆上交通畅通;
(4)现场保护;
(5)有需要时实施隔离或疏散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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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交通局
| (1)参与溢油控制清污组;
(2)协助应急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3)调动必要的交通工具和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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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利局
| 接受应急中心的指令,提供有关水闸开启资料和水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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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卫生局
| 根据污染水域的水质监测资料,确定是否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要求;负责调遣120急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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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农业局
| 通知有关水产养殖企业加强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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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气象台
| 及时并尽可能准确地提供随时的(或间隔尽量密集的)气象观测资料,在缺乏观测资料的情况下采用气象预报信息,并尽量补充更准确的气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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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闻单位
| 保持与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系,发挥新闻媒介的导向作用,及时发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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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相关单位或团体/组织(如水厂、保赔协会等)
| 准备随时接受指挥中心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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