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质量兴市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促进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市质量兴市联席会议制度(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形式。
1. 联席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联络员会议两种。
2. 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协助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参加。
3. 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 全体会议主要研究审定实施质量兴市工作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计划、规划、远景目标,研究实施质量兴市有关政策措施,沟通协调“质量兴市”工作部门之间的重要事项,解决“质量兴市”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汇报,表彰先进等。
2. 联络员会议主要研究实施质量兴市日常工作,布置具体工作,传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了解质量工作情况,研究协商有关事宜,提出工作建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 负责成员单位联络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和议程;
2. 组织会务,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起草及印发;
3. 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4. 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一)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为联席会议协助召集人。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党校、绩效办,市监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旅游局、商务局、科技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国资委、广播电影电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法制办、邮政局,百色银监分局,龙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百色保险行业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