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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服务业综合竞争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意见》(桂政发〔2010〕6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1〕25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市场化做大服务业规模,以信息化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以法制化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紧紧抓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两区一带”总体布局战略带来的新机遇,以优化服务业结构、完善服务业功能、提高服务业竞争力、拓展服务领域为重点,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立健全培育服务业品牌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相关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推动我市服务业提速发展,全面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基本形成服务业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服务业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机制,基本适应服务业快速发展和提升水平对服务业品牌建设的要求。

  (一)到2015年,全市培育20个左右省级以上服务业品牌(著名商标、名牌、地方性商业老字号等)企业,其他各种形式的品牌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服务业品牌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到2015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就业人数的比重超过30%以上。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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