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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落实扩权强县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法规〔2011〕230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县级政府对所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县域经济活力,促进城镇化跨越发展,依法有序推进扩权强县工作,切实扩大县级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依法合规、能放就放、责权统一、规范管理。

  (一)减放并举原则。

  凡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作为设定依据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取消;凡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及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及文件作为设定依据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能放都放原则。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自治区、设区市、县都有管理权但对管理权未作明确划分的,应当直接扩大县级的管理权;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管理权属设区市的,可以通过委托下放的方式将管理权委托下放给县级人民政府。

  (三)权责一致原则。

  对下放到县级管理的事项,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坚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

  (四)提高效能原则。

  坚持将扩大县级管理权限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制度。把该放的放好,把该管的管好。

  (五)重心下移原则。

  通过实施扩权强县改革,逐步推进我市的经济建设重心由市向县(区)转移。

  三、组织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落实扩权强县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百色市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法制办、住建委各1名领导担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扩权强县工作机构。

  四、扩权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扩权:

  (一)直接下放。

  市的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允许下放到县级管理的以外,原则上都要直接下放到县级。

  (二)委托下放。

  属于县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和方便基层群众办事迫切需要,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又不允许直接下放给县级管理的权限,则通过委托的方式下放到县级。

  五、扩权内容

  (一)下放和委托下放到县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明确的内容为准。

  (二)部分未明确下放的审批权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中“下放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范围另文规定”的管理事项,放权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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