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关于核准曹立娟等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14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分行:
你行《关于曹立娟等三名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石邮银请〔2011〕37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曹立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定县新安镇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赵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深泽县固罗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核准赵聪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赞皇县邢郭乡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