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光大银行廊坊分行开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152号)
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廊坊分行开业的请示》(石光银发〔2011〕370号)和《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申报王庆华等四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石光银发〔2011〕443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和《
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银监办发〔2009〕143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开业。机构全称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简称为:“中国光大银行廊坊分行”,英文名称为:“China Everbright Bank Co.Ltd. Langfang Branch”。
二、核准王庆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邸立新、刘国新、赵锡群等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