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抓好重点工作
(一)引导服务业聚集发展。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研究制订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细化和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加快形成优势互补、层次鲜明的“一个核心区、三个功能带”服务业发展格局,即以玉林为中心的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和南北陆路通道、西江黄金水道和沿海开放通道三个服务业集聚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二)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积极开展区域综合性购物促消费活动和节庆促消费活动;每年选择10类重点消费品组织5次集中促销活动,拓展城乡消费市场;积极实施家电下乡、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积极培育旅游、健身、信息、文化、娱乐、家庭服务等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的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大力培育重点企业。积极实施服务业“百强工程”,鼓励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大型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四)着力打造服务业品牌。积极实施服务业品牌发展工程,研究制定推进服务业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服务业品牌的认定办法,引导和鼓励服务业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争创“中国名牌”、 “中国驰名商标”、 “广西名牌”和“广西著名商标”。 积极支持目前我市唯一荣获商务部第一批“中华老字号”的“玉林制药” 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
(五)加快服务业改革创新。加大服务业改革力度,不断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推动国有服务业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开发新型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资委。
(六)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资投向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新兴服务业,吸引跨国公司、跨国采购中心、国际会展公司、市场中介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发展国际运输、国际旅游、劳务输出、对外工程等国际服务贸易,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技术开发、采购分销、物流代理等机构。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招商局。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服务领域,放宽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二)加大财政支持。市财政视财力情况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市直各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也要视财力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当地服务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