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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意见

  六、创新协调服务,改进常委会日常运转机制

  根据常委分工负责制要求和市委领导体制新的变化,必须高度重视常委会日常协调和运转工作,通过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改进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效率。

  1、市委秘书长负责市委常委会日常运转工作的具体协调与安排;负责市委书记日常工作安排的协调,负责每周市委常委会集体活动和各常委重要工作安排的协调,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每月重大事项安排的协调。市委各副秘书长负责所服务常委重要工作安排的协调及其分工联系部门相关工作的协调。

  2、市委办公厅作为常委会工作主要日常承担部门,要根据市委领导体制新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和服务方面的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扎口作用,报送市委常委的重大请示、报告事项及常委的相关指示,一律经由市委办公厅报送和下发;报请常委参加的重大会议和公务活动,一律经由市委办公厅送批和落实;报请以市委、市委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一律经由市委办公厅审核和送签。要切实把关,从严精简文件、控制全市性会议、减少迎来送往,确保常委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从事调查研究和进行科学决策。

  3、市委办公厅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增强服务市委领导的工作力量。根据常委分工负责制新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为常委会及各位常委的服务,理顺工作条线,增强力量配备,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全力做好市委领导的服务工作。

  4、市委办公厅要与市委常委所在部门、单位加强联系,形成服务常委的工作合力。常委所在部门要及时将常委涉及市委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和工作安排等通报市委办公厅,纳入市委整体活动统筹安排。市委办公厅要加强与常委所在部门沟通,迅速落实常委安排的工作任务。市委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主动配合市委办公厅做好常委服务工作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放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作用,确保常委负责的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5、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为保证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全面实施,推动常委会决策的落实,市委办公厅要及时将决策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和分管常委报告。对全市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要不定期地经常进行通报。

  本实施意见,各区县委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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