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区、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做好机动运力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完善通讯联络制度,确保应急时可以迅速投入使用。城管、公路管理部门要备足防雪、防冻、防滑物料,以备急需。遇到恶劣天气需实行交通管制时,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首先通过采取控制车速、限制车种、间断放行等措施加强管理,尽量不封路、少封路;必须封路时,尽可能缩短管制距离、缩小管制区域,减小恶劣天气对车辆通行的影响,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阻塞。
  五、优质服务,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出行;要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供网上售票、电话订票等新型售票服务,方便旅客购票;对相对集中的进城务工人员、大专院校学生要组织团体订
  票和上门送票服务,也可以组织包车直达运输,减少中转换乘;客流高峰期,要尽量增加场站候乘面积,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有序购票、乘车(机);要改善旅客候车、候船、候机环境,增加便民服务项目,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为候乘旅客提供必要的防寒设施、食品、应急药品,确保旅客不受冻、不挨饿;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输正点率。一旦发生航班、车次延误,要及时告知旅客,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提供必要的食宿服务,避免或者减少各类纠纷。
  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运价监管工作,坚决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实际票价备案制度,备案票价不得超过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上限票价。春运期间,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城市公交车、客运出租车、轮渡)票价一律不得上涨。铁路、民航、公路、港航、公交等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场站要加强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和落实工作,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并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或者媒体的批评监督,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密切配合,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市作为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责任重大。为此,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要做到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外出务工流监测,引导外出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并做好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衔接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城管部门要加大清理占道经营的商业摊位工作力度,及时清除站点、路面垃圾,改善交通窗口市容环境和道路状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确保车站、机场进出道路畅通;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价格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春运之机乱收费、乱涨价;旅游部门要及时发布旅游景点信息,方便游客选择出行时间;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和运输工具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气象部门要提前发布天气信息,以便交通运输部门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供电部门要确保车站、机场的电力供应;电信部门要确保春运重点单位通讯畅通;江汉、武昌、洪山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火车站地区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和市容环境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并配合车站做好高峰时段的旅客候乘组织工作;新闻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以春运组织、运输安全、典型事例为重点的宣传报道工作,弘扬正气、批评不正之风,及时刊登和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航班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切实关心春运第一线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集中精力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