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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武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等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7.发达的农产品加工业。到2015年,产值由2010年的950亿元发展到2000亿元,全市重点打造猪肉制品、乳制品、禽类制品、水产品、粮食、油脂、饲料、蔬菜等8大产值过100亿元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链,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依托武汉特色农业资源优势,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进、兼并重组等途径,培植一批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商标注册和品牌管理,着力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品牌。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过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大区。
  8.现代的农业装备制造业。到2015年,产值由2010年的2.13亿元发展到30亿元,围绕农田建设、耕整,农作物播种、施肥、植保、收割、设施化种养和节水灌溉、农产品加工的需要,扶持发展产值过10亿元的农机生产企业1家,产值过亿元的企业2-3家。积极整合、重组现有农业装备制造企业,促进国有和社会资本向优势企业转换和集中,加快培育一批农业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加强农业装备制造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依托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创建农机装备技术中心,形成1-2个技术实力强、产品开发快、企业化运作的农机装备技术中心。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体系,提高农业装备制造业整体发展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构建稳定健全的支农机制
  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结构,重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农机化、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两型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入力度。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的整合和优化使用,完善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财政补助制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投融资与担保体系。综合运用税收、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财政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企业和农户积极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基础建设投入机制。
  (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编制和完善相关规划,形成完整的城乡规划体系,努力形成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加快远城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管理,着力提升城镇综合功能和承载能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工程运行管理。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继续完善农村路网,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向远城区延伸,加快远城区与中心城区联结交通主通道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所有远城区城关镇通公共汽车、所有行政村通客运。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信息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健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健全以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的补偿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救助救济力度。
  (三)继续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充分发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作用,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农业和农村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集体经济收入。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探索建立与城镇地价体系相衔接的集体建设用地估价体系。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明晰产权,盘活资产,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大力引导回归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环境
  强化农业法制建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地方性立法,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将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农业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实现农业部门干部懂法、依法行政,管理者知法、守法经营,农民群众知法、用法维权的目标。按照“精干、效能、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农村行政审批程序,加强行政审批监管。
  (五)加强组织领导,创新规划组织实施机制
  全市各级政府都要按照中央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出台和落实发展农业、致富农民和繁荣农村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十二五”规划组织实施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其约束力,“十二五”规划经批准后将作为政府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充分发挥“十二五”规划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确保“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抓好本规划的落实。各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具体实施意见,通过引导、管理、服务,把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我市“十二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武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为指导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工作情况简要回顾
  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的4类24项发展目标,“十一五”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战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武汉为主线,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努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积极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全面实现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十一五”规划的24项发展目标已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成效表现为:
  (一)食品综合监管体制基本建立。2005年8月,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农业、质监、工商、商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2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责。同年底,13个区相应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2006年,在全国率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强化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010年,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市区垂直、独立运行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列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并从全市卫生系统划转食品监督人员330人,组建起市级和15个区级食品化妆品监督机构,全部实行市级垂直管理。5年来,全市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共设立57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开展飞行抽检,抽检总量达到3件/千人,平均合格率85%左右;成立80人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和11人的食品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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