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玉林市住宿餐饮业发展的意见

  1.餐饮业。到2015年,培育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的1家;在玉林城区建设2个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美食街区;开发研制具有玉林鲜明特色地方名菜3-5个,名点3-5个,核心菜谱1套,打造4家桂菜示范店、形象店、旗舰店,自治区认定桂菜大师、名师1-2个;创建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2家;自治区级“绿色餐饮企业”20家。
  2.住宿业。重点建设具备接待国际高端大型会议、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星级饭店;大力发展普通型商务以及具有浓郁特色的休闲养身、农家乐等经济型酒店。到2015年,全市拥有的五星级、四星级饭店分别达到2家和6家,每个县(市、区)有1 家以上的三星级饭店;大力发展“家庭旅社”、“农家旅馆”、“休闲养身”、“农家乐”等。创建国家级“绿色饭店”2家,自治区级“绿色饭店”20家。
  三、主要任务
  (一)餐饮业:
  1. 培育餐饮业企业品牌。实施“树玉菜品牌”工程,培育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的餐饮品牌。
  (1)以节造市,促进餐饮消费。重点打造“玉林国际旅游美食节”品牌,培育“桂菜美食文化节”和各县(市、区)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节”。结合传统节庆和假日,举办“美食节”,以节造市,促进餐饮消费。
  (2)推进“三名工程”,加快“走出去”步伐。实施桂菜“名菜”、“名店”、“名师”工程。支持桂菜知名企业、连锁企业走出玉林,桂菜进京、进沪和周边省、市及东盟国家,鼓励向海外输出桂菜厨师,鼓励餐饮企业到东盟及世界各地开展桂菜烹饪表演和宣传,提高桂菜国际知名度。
  (3)支持餐饮企业品牌化建设。鼓励餐饮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扶持和培育1家以桂菜为主的餐饮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同时, 引进现代餐饮经营业态和管理方式,改善我市餐饮企业软硬件设施,使餐饮业从菜品、服务到管理模式等适应市场发展要求,不断提高我市餐饮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 大力发展特色餐饮和农家乐休闲街区。发展特色餐饮休闲街区,更好地发挥聚集效应,成为消费、旅游和休闲新景区。重点培育玉林市江滨路生料美食街、广场路养生美食街、一环东路酒吧一条街,提升玉林市大北老街文化旅游美食街、解放路步行街档次。
  3. 大力开拓大众化餐饮市场。在城市繁华的商业区重点推广经营高档菜、特色菜、精品菜,在旅游景区、交通要道和居民小区主要开发面向大众的快餐和大众宴席,在城郊和休闲农业园区发展具有乡村特色的“农家乐”、度假村。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