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下放部分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业务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下放部分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业务的通知


  为完善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5号)规定,我管理部决定将部分跨国公司(名单见附件1)支付外籍员工工资、福利补贴,社会、医疗、养老等保险费,境外差旅费、培训费,分摊的专利使用费、管理费等非贸易项目售付汇业务,下放到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凡在名单中的跨国公司,办理上述非贸易售付汇业务,可以不受金额限制,并依据所附的《操作规程》(见附件2),持相关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付汇。
  本通知自2003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管理部经常项目处联系。
  联系电话:68421643

北京外汇管理部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跨国公司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
 1欧姆龙(中国)有限公司
 2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4SMC(中国)有限公司
 5东陶机器(北京)有限公司
 6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7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8阿尔卑斯(中国)有限公司
 9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10朗迅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1施乐(中国)有限公司
 12三井物产(中国)有限公司
 13东芝(中国)有限公司
 14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5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16卡特彼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7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8雀巢中国有限公司
 19阿西亚.布朗.勃法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21摩托罗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2日电(中国)有限公司
 23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
 24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
 25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6奥林巴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7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8北京飞利浦有限公司
 29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
 30康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1朗迅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32百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3日立(中国)有限公司
 34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35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
 36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7东陶机器(中国)有限公司
 38康明斯发动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9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40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41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42北京甲骨文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43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
 44UT斯达康(中国)有限公司
 45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46中电国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7北京北控制水有限公司
 48北京华义联合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49北京联想软件有限公司
 50舒瑞普板式换热器(北京)有限公司
 51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52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