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意见
(宁委发〔2010〕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抢抓新机遇、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南京,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让不同社会群体都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同步得益,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南京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走在全省和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现就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民生工作的总体思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和谐南京”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统筹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民生“五有”目标进展顺利、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当前,南京已进入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要实现新的突破,以富民为主体的民生改善更要实现跨越。与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仍有差距,亟须在组织推进、政策创新和资金投入上花更大力气、下更大功夫,不断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升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南京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围绕富民、惠民、安民和为民主题,强化组织推动,创新政策支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展民生工作的内涵外延,尊重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形成“大民生”格局,切实让群众生活水平年年有提高,生活质量年年有改善,社会和谐年年有进步。
今后一段时期,民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努力做到“五个转变”:一是从扶贫济困向保障民生权利转变,充分尊重、维护好百姓的生存权、发展权;二是从局部救助向长效普惠机制转变,通过构建广泛覆盖的长效惠民机制,保证百姓生活水平持续稳步提升;三是从满足生存需求向满足发展需求转变,为市民百姓创业创造平等机会和良好环境,加快创业富民、发展富民;四是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建转变,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建美好生活;五是从解决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向进一步提升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舒适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