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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意见


  八、强化竣工验收责任制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县级自验、市级复验和省级抽验相结合。县级开发和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市级组织复验,省级加大抽查力度,省级每年抽查项目县不少于全省项目县的三分之一,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竣工项目进行抽验,并对抽验项目实施严格的工程审计或延伸审计。各级要加强对验收工作人员的组织和指导,做到资金检查与项目检查相结合、严格验收与认真整改相结合。建立健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责任制,“谁验收、谁负责”,验收人员须对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验收组组长对验收结果全面负责。

  九、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对管理工作先进县和优秀项目县,指标分配时加大工作实绩在综合因素法中所占比重。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调整项目计划、变更和终止项目的,按调整项目涉及财政资金数额等额扣减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投资指标。对虚报材料和套取资金的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挤占、挪用、套取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按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数额的3倍扣减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投资指标。单个开发县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累计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暂停开发县资格;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累计超过100万元的,取消开发县资格。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部门和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各级财政、开发部门要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基层、服务项目单位的观念,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健全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谋部门利益,不谋个人私利,坚持按章办事,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要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踏踏实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加强部门合作,切实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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