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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5、州政府办公室日常运转经费的开支,由各科室申报,财务科审核,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审批。5000元以内较大额度的开支,必须向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汇报,5000元以上的开支应召开办公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开支应向州长和常务副州长汇报。
  6、财务科对各项公用经费的管理必须严格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每月向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汇报办公室经费使用情况;每个季度都要对办公室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在季度末向办公室领导班子进行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三、经费使用
  1、州长、各副州长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项目:
  ①购置领导所需的日常办公用品;
  ②报销领导工作用车燃油、维修、保养、过路过桥费用;
  ③报销领导办公室电话通话费;
  ④报销领导及司机的差旅费;
  ⑤征订报刊、杂志;
  ⑥补充领导外出调研、培训经费的不足部分;
  ⑦支付以领导个人名义安排的接待、慰问、馈赠礼品、车队燃油开支等费用;
  ⑧领导安排的其他开支。
  州长、各副州长工作经费开支由领导本人进行安排,州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财务科、后勤管理办公室、领导秘书应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经费及时到位,确保工作正常开展。领导司机报销有关费用,必须经领导同意;未经领导同意的,分管副主任不签批,财务科不予报销。以上费用收支运行情况由办公室每季度向各州长汇报。
  2、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运转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项目:
  ①购置办公室各科室所需的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耗材;
  ②购置小型办公设备;
  ③维修、保养办公设备;
  ④报销办公室工作用车燃油、维修、保养、过路过桥费用;
  ⑤报销办公室工作人员差旅费(不包括州政府领导司机);
  ⑥报销办公室电话费;
  ⑦征订报刊、杂志;
  ⑧支付以办公室名义安排的接待费及慰问费用;
  ⑨需由办公室支付的其他开支;
  办公室领导及各科室报销各类费用,应经财务科严格审核,剔除不符合规定、不合理的开支后,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审查签批。
  各科室需更新办公设备的,应做出计划,分别由科长和办公室分管领导核实签字,财务科进行初审,经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向秘书长、主任汇报同意后签批,然后由后勤管理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配发。
  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及财务科要按财政拨款的进度安排支出,对一些增长过快的开支项目进行调控压缩,防止出现超支。一些必须的开支有可能造成超支的,应暂缓支出,及时向秘书长、主任汇报,并向州政府请示落实经费后再安排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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