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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海南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新农合基金专用章的通知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海南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新农合基金专用章的通知
(南政办秘〔2010〕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海南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新农合基金专用章已刻制就绪,从发文之日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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