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采用电子传输方法报送挂牌汇价日报表的通知
(京汇〔2006〕390号)
各外汇指定银行北京分行:
为进一步加强挂牌汇价管理,便利各行挂牌汇价日报表的报送,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5〕250号)的有关规定,我管理部决定采用电子传输方法报送挂牌汇价日报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1月1日起,各行挂牌汇价日报表的报送由传真方式改为电子邮件方式。各行应在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以前将挂牌汇价日报表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我管理部电子邮箱gjszc2003@vip.163.com。
二、挂牌汇价日报表采用固定的EXCEL文件格式(详细说明见附件)。我管理部将通过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向各行发送该EXCEL文件格式,请各行按格式要求填写。
三、各行要加强对外汇牌价报送工作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外汇牌价统计工作。挂牌汇价日报表应由制表人、复核人、主管人依次审核无误后,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