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监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杭州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省农信联社、杭州辖内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省银行业协会:
为切实贯彻落实《
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9号)精神,引导和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顺应浙江经济转型升级要求,进一步集聚和巩固我省银行业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优势,全面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质量和内涵,现结合浙江辖内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切实做好小企业信贷与经济转型升级的对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浙江经济实际和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制定小企业信贷商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信贷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既要遵循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又要遵循银行业信贷运行的基本要求,把有限的信贷资源投向经济发展最需要的环节。在行业投向上,要重点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领域,加大对这些领域产业链上各类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对于涉及“两高一剩”、列入国家淘汰落后产业的行业、企业,应稳步、有序退出。在服务层级上,要重点支持单户授信在500万以下的、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符合经济转型升级方向、有利于扩大就业、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强,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初创型小微企业。
二、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切实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倾斜力度
为实现2011年辖内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小企业金融服务力度,在年度经营计划中单列小企业信贷计划,按季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单列的小企业信贷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向对口监管部门报告。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信贷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精细化管理,根据小企业经营管理的真实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力求把有限的信贷资源投向最需要银行信贷支持的客户,尽最大可能扩大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