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银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贷款新规加强信贷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市场准入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坚决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入,合理上收“两高一剩”行业的授信审批权限,对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以及国家明确要求淘汰的违规在建项目,不得对其增加授信。

  十、加强信贷文化建设,提升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十一)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管层要从战略层面谋划贷款新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贷款新规实施的长期规划、改革步骤和分期目标,根据贷款新规的要求完善有关制度、调整部门岗位设置,形成贯彻落实贷款新规的良好机制和氛围。

  (三十二)各银行省级管辖行要认真落实总行贯彻贷款新规的有关文件精神,并根据辖内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对新规的执行作出安排、部署和督导,不断加大对贯彻落实贷款新规的推动力度,切实提高信贷业务的管理水平。

  (三十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贷款新规的理念改革完善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要将落实贷款新规、加强信贷业务精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细化成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具体指标列入考核办法,正向激励基层机构严格执行,规范发展。

  (三十四)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要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调度贷款新规走款比例,督促贷款新规的贯彻落实。对没有严格落实贷款新规、没有执行笔笔贷时审查和定期贷后跟踪检查,并因此诱发贷款挪用和其他风险的机构,严格追究条线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十五)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新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力求使每一名信贷业务从业人员都能领会贷款新规和信贷业务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掌握贷款新规的核心原则和操作规范,自觉按照新规的要求开展各种信贷业务,逐步克服长期形成的惯性陋习,形成良好的信贷氛围,培育健康的信贷文化。

  十一、加大监管考核和问责力度,推动贷款新规落实到位

  (三十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监管部门建立的定期报告制度,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贷款新规走款比例和中长期贷款合同修订补正执行率等重大监管工作事项的数据和简要情况,按季度对贷款新规的全面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报送。山东银监局将对各机构贯彻落实贷款新规的措施、成效、问题整改及定期报告情况进行总结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金融机构监管评级、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考评,并作为市场准入和现场检查频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