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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银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贷款新规加强信贷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要按照相关要求,改进完善各类中长期贷款管理办法,修改完善相应的合同文本,并积极推进做好中长期贷款合同修订补正和新发放贷款的规范管理工作。辖内各法人机构中长期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应合同文本要经董(理)事会批准后于7月末前报对口监管部门备案,其他分支类机构也要将相关资料向对口监管部门报备。

  四、各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做好数据信息报送工作。要认真执行银监会目前规定的贷款新规走款比例和中长期贷款合同修订补正执行率半月一次报送制度和其他定期报送要求,及时总结和上报贷款新规及重大监管工作事项推动过程中的良好做法、经验和成效,山东银监局将择优编发、推荐和推广,推进辖内贷款新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银监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督促其做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贷款新规加强信贷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提升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银行发展方式转变,银监会先后出台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2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71号)(即“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等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全新的信贷理念和流程。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及现场检查情况看,贷款新规的执行和落实不断推进和深入,在引领经营新理念、推进信贷精细化管理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但是,贷款新规执行过程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擅自降低受托支付标准、规避业务监管、推进落实步伐缓慢、问题整改不彻底甚至屡查屡犯等现象,与贷款新规的理念和要求相去甚远。为进一步推进贷款新规的贯彻落实,并以此为契机提升信贷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转变银行经营理念和方式,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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