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文艺调演、汇演、展演等评比表彰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
(三)特色文化产业培育工程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培育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壮大演艺、娱乐、出版发行、印刷、工艺美术、影视制作、广告、电影发行放映、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产品等新兴文化产业。
--充分利用青海历史、民族和宗教文化资源,以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单位)为依托,着力发展民族工艺美术、歌舞演艺、出版印刷、音像制品、艺术培训和文化旅游等特色文化产业。
--通过文化体制改革,组建青海省演艺集团、青海报业传媒集团、青海昆仑传媒集团、青海文化产业投资公司、青海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电影发展公司、青海省广电信息网络股份公司、青海省青新(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青海省体育发展总公司、青海省体育赛事公司。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不断成长,健康发展;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培育市场竞争力强的一批民营文化企业,使年收入千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5个。
--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科技、信息、物流等产业的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四)文化园区建设工程
以文化园区建设承载文化产业发展,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推进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西宁城南文化产业聚集区、西宁海湖新区影视旅游文化产业聚集区、西宁生物园区博物馆群建设。建设西宁市文化生态公园、海东地区河湟文化走廊、海南州藏文化创意产业园、海北州“中国原子城”红色旅游基地和民族音乐城、海西州昆仑文化园、果洛州格萨尔文化展示园、玉树州康巴文化风情园。
--重点实施省民文图书批发配送中心、西宁昆仑文化创意产业园、青海藏文化博物院二期建设、昆仑玉文化博物馆、西宁现代工艺礼品生产基地、塔尔寺文化旅游景区提升工程、湟源丹噶尔文化创意城、格尔木昆仑玉文化展示中心、格尔木昆仑神话创意园、德都蒙古族文化展示中心、吐谷浑吐蕃博物馆群建设、天峻西王母神话系列展示园、门源百里花海文化生态体验基地、祁连宝玉石研发基地、海晏王洛宾音乐体验基地、刚察民族工艺品研发基地、贵德黄河生态文化旅游基地、贵南藏绣艺博园、互助土族民俗文化展示中心、民和桃花源文化休闲度假区、化隆群科文化娱乐中心、循化撒拉族文化产品生产基地等22个建设项目。
--建设、完善多巴国家高原训练基地、尖扎国家水上训练基地、玉珠峰国家登山训练基地、岗什卡登山滑雪基地和柴达木徒步营地等25个基地、营地。
(五)文化市场建设工程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全省范围内合理流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与市场接轨的引导机制和运行机制。扩大招商引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形成自主研发、联合开发、链条运营的新格局,利用现代营销渠道延伸价值链条,扩大传播影响,实现市场效益。
--重点发展网络、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等产品市场;发展新华书店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建设以西宁市为中心、州县乡村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
--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以项目为载体聚集要素资源,建立自主研发和联合开发机制;规范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中介机构。
--加快培育大众文化消费市场,扩大文化消费;大力开拓农村文化市场;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推动政府购买基本服务与个人文化消费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推进文化立法和依法治理,建立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配备47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车等设施、设备,加强综合执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
(六)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工程
充分发挥文化的教育、引领、服务作用,积极打造文化精品,推进青海特色文化品牌建设。
--扩大“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青海湖国际诗歌节”、“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等品牌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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