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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池市2010年自治区、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一)市直审批部门的具体任务。市住建、发改、经委、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审批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本部门审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推进本部门审批事项的审批或上报。各审批部门的具体任务为:市住建局77项;市发改委55项;市国土局用地预审51项,用地报批55项;林业局50项;环保局65项;水利局91项。(详见附件)。

  (二)各县(市、区)政府的具体任务。各县(市、区)的县(市、区)长为本辖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关材料的组织、审批或上报,协助指导重大项目业主开展前期工作。各县(市、区)的具体任务为:市直单位143个;金城江17个;宜州34个;罗城22个;环江25个;南丹63个;天峨32个;东兰52个;巴马55个;凤山9个;都安5个;大化10个。

  (三)项目业主的任务。列入自治区、市级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业主要按方案给定的时间结点组织好每个审批环节所需要的材料,主动与当地政府和各有关审批部门对接,咨询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应注意事项和问题,以及每个审批环节所需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及时补充各审批部门要求补充的有关资料及其他材料,以便及时获得批复。

  四、时间要求

  需要上报国家、自治区审批的事项,8月底前报批材料要全部上报国家、自治区,争取年内获得批复;属市级权限内审批的事项,8月底前报批材料要全部上报到市直审批单位,9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审批工作;属各县(市、区)权限内审批的事项,8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年内实现开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和推进基础。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项目前期工作作为项目推进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按照各审批环节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前期工作目标任务,促使项目早开工,多形成投资工作量。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项目相关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要提前介入,工作前移,做好项目全程指导服务,将办理行政审批所需的申报材料的种类、数量、审批程序、时限等进行公示,指导、协助项目业主尽快完成报批材料和申报工作,尽可能减少项目审批申报前的工作时间。要做好对项目业主在组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指导帮助项目业主尽快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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