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池市2010年自治区、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项目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河池市2010年自治区、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
河池市2010年自治区、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池市项目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2010 年全市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促使项目早开工,确保完成全年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任务,特制定2010 年自治区、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和责任分工方案。
一、项目范围
(一)2010 年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前期工作重大项目。
(二)2010 年列入市级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前期工作重大项目。
二、目标任务
按照项目规划选址、投资审批核准(备案)、土地预审、用地审批、林地使用、环境评价、水土保持等7 个关键审批环节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各审批环节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目标任务如下:
(一)新开工项目。2010年,列入自治区、市级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56 项,需完成的审批环节共392个,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审批环节42个(6×7个环节),市级层面重大项目审批环节350个(50×7个环节)。到5月底止,已完成并获得批复的环节174个,其中自治区层面项目21个,市级层面项目153个;未获得批复事项218个,其中自治区层面项目21个,市级层面项目197个。
在未获得批复的218个审批事项中,按审批环节分:规划选址42个,其中自治区层面项目2个,市级层面项目40个;投资审批核准(备案)28个,其中自治区层面项目3个,市级层面项目25个;土地预审21个,其中自治区层面项目3个,市级层面项目18个;用地审批22个,其中自治区层面项目3个,市级层面项目19个;林地使用26个,其中自治区层面项目3个,市级层面项目23个;环境评价31个,其中自治区层面项目3个,市级层面项目28个;水土保持48个,其中自治区层面项目4个,市级层面项目4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