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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南政办〔2011〕6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州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

  为进一步强化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模式建设,重点夯实村、学校、企业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力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态势得到根本转变,为“平安海南”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一)各县政府要立足我州农村牧区道路安全特点,高度重视农牧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农牧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研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夯实交通安全基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二)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禁“酒驾”、治“超速”及强行超车、侵占道路等其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改善路面行车秩序。要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本地区的交通安全形势,结合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找准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查摆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管理措施,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积极有效的掌握交通事故预防主动权。
  (三)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运输市场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整治行动,积极发挥公路检查站的功能作用,坚决打击站外组客、非法营运等行为。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对无证经营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的监管机制,重点打击城镇内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公安交警部门在治超过程中要加大对冲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治超工作的执法环境,完善车辆超限超载监控网络,进一步加强流动治超。经省政府批准的超限运输检测站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执法机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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