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4.主要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有效实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服务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等政府自身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有机统一。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程序制发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强化职责意识,改善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办事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强化行政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的内外部监督,严格行政问责。
  --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考核体系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二、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5.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前学法、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集体学法。主要学习通用法律、专门法律和新颁布法律知识。各级政府每年要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
  6.建立并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情况和依法行政情况,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
  7.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参加由市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组织的上岗前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所在部门要对其进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经通用法律和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方能持证上岗。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市政府法制机构每两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全员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培训和考试,以此作为审验行政执法证件的依据。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要参加由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培训和考试。每隔三年组织一期在岗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培训由市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组织。
  8.健全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采取自学、集中培训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要接受不少于20个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9.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民主化轨道。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将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编制,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财政资金安排,重大国有资产处置,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制定等事项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