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部分高校2011年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
(京发改[2011]2402号)
市教委:
贵委《关于2011年北京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京教函[2011]706号)收悉。经研究,现对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高校2011年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2011年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仍为: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学生公寓名单见附件。
二、同意《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中华北电力大学(北京)7号学生公寓更名为华北电力大学6号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仍按原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各有关学校需填报《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经贵委审核后,到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需向学生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应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学生公寓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期预收。
五、请各有关高校按照《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六、本函自2011年秋季开学入住起执行。
附件:2011年高校新建校内学生公寓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1年高校新建校内学生公寓名单
一、单元式学生公寓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女生公寓
华北电力大学13号楼2单元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公寓5号楼
二、非单元式学生公寓
北京工业大学中蓝大学生公寓1-3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