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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十小办关于建立健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十小办关于建立健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十小”办《关于建立健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七日

关于建立健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市“十小”办)

  今年是全省“十小”整规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是决战之年,更是巩固发展之年。为贯彻全省工作会议暨杭州现场会精神,全面完成我市“十小”整规工作“全面规范、长效巩固、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以“十小”整规促“经济转型升级”、促“城乡统筹发展”、促“民生状况改善”为目的,着眼长效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部门合作,落实科学监管,不断提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发展水平,为绍兴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三年整规任务:到2010年底,各县(市、区)、市直各开发区(新区)“十小”经营点整规覆盖面达到100%,规范率达到98%以上,乡镇(街道)整规完成率达到100%,辖区内“十小”行业规范率达到98%以上;建立健全“市县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乡镇具体负责、村社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十小”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构建“机制模式化、经验制度化、制度常态化”的工作格局,实现整规工作从突击、短期、治标向常态、长效、治本转变,促进“十小”行业健康、转型发展,在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层级化责任机制
  1.明确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是“十小”整规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对辖区内“十小”整规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地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逐级分解“十小”整规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到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和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责任分解到岗、具体到人,确保责任目标可行、责任内容明确、责任考核完善。
  2.强化乡镇主要责任。乡镇(街道)是“十小”整规工作的现场指挥部,是整规能否取得实效的主要责任者。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就整规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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