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督促落实口岸、交通工具及其候车室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和标准制订;承办陕西省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1.3医疗防疫组。由省卫生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军区后勤部、武警陕西省总队后勤部、省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流感大流行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陕西省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1.4保障组。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省商务厅、省卫生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军区后勤部、武警陕西省总队后勤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陕西省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1.5宣传组。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外事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新闻办等有关部门组成。
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流感大流行防控知识;承办陕西省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1.6科技组。由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军区后勤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制订流感大流行防控技术研究方案,组织开展应急防控技术科研攻关,协调和解决技术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跟踪和报告最新科研进展等相关信息;承办陕西省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1.7畜牧兽医组。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林业厅、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军区后勤部、武警陕西省总队后勤部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制订流感大流行防控相关的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动物流感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及相关技术培训;负责流感大流行动物流感防控相关的信息管理;指导各地稳定养殖业生产;承办陕西省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1.8社会治安组。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信访局、武警陕西省总队司令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陕西省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1.9对外合作组。由省外事办牵头,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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