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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1〕48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7月22日

  市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领导与民营企业的联系,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十二次全会和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畅通联系渠道,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创新驱动实施人才引领、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加快企业的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和国际化高端化发展上有更大作为,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大发展、大跨越。

  二、联系安排

  1、结对联系: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行业特点、区域分布等情况,共安排26名市领导结对联系26家民营企业。(具体安排见附表)

  2、联系周期: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暂定2年。

  三、工作内容

  围绕当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重点、难点,加强调研指导,加大协调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创新发展。

  1、加强沟通联络。开展挂钩联系民营企业走访调研,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联系企业负责人等形式,跟踪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听取企业的呼声、意见和需求,切实掌握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2、加强现场指导。高度关注行业动态,根据挂钩联系民营企业的特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企业捕捉市场信息,理清发展思路;引导企业强化自主创新,调整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和组织结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宣传最新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法规,帮助企业正确充分利用政策资源。

  3、加强过程服务。加大帮扶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运行、市场销售、要素配置和项目规划、申报、建设以及上市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企业提出的申请、咨询、投诉事项,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办理,以实实在在的服务成效促进民营企业的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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