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1〕51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8月2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实施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的意见》(苏办发〔2011〕15 号)精神,切实加强以“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为内容的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进一步提升村级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1、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2012 年,所有村级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到 50 万元以上;2015 年,所有村级集体经营性年收入确保70万元以上,力争达到100万元。村级不良债务每年下降1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各郊县,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为主要参与单位,下同)
2、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2012年,全市所有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含村委会办公服务用房等)建筑面积达到600平方米以上;到2015年,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服务村民更加方便。(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郊县)
3、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2015 年,实现通信、宽带、有线电视的全域覆盖,并基本实现农村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力争全市80%的行政村(社区)建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互联网提供信息公开和互动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郊县)
4、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2012 年,“双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比例达到90%;2015年,力争全市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都能成为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郊县)
5、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责任:切实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村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把村级党组织打造成为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推动科学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核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郊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