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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聚焦“四个第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的决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20、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提高农业现代科技支撑、现代设施装备、现代经营水平,积极发展种源农业、生物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重点围绕生物农业,打造国家级生物农业基地。推进信息技术和农业技术的融合,发展智能农业、精准农业和农业电子商务。到 2015 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发展到 7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旅游园林局〕

  21、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不断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切实加强商标、品牌、专利和标准化建设,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品牌经营。鼓励企业高起点、有重点地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大力开展技术改造。“十二五”期间,大力培育20个百亿元级的创新创业型企业集团。〔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质监局〕

  22、积极推进企业创新载体建设。支持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鼓励南京地区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工程中心、图书馆、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科技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对外开放。到2015年,建成企业技术中心30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0家,科技公共服务平台120家。〔牵头单位:市科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23、引进国际国内高端研发机构。制定实施高端研发机构集聚计划,瞄准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到2015年,引进其中100家高端研发机构。在麒麟生态科技城和江宁、浦口、溧水、高淳,规划建设总计占地20平方公里的国际企业研发园,加速集聚一批国内外著名企业研发中心。鼓励和支持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参与国家、省、市重点科技项目,支持在宁企业到海外建立或兼并研发机构,就地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制定《关于高端研发机构集聚计划(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研发机构)引进计划的实施细则》。〔牵头单位:市科委,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麒麟生态科技城指挥部,各区县〕

  24、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在宁高校院所利用人才、设施、技术等资源,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鼓励产学研主体共建研发机构、共担科技项目,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更新科技成果价值观念,形成校、企对科研成果关注点趋同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重大国际科技计划项目、加入国际科学组织和国际战略技术联盟。〔牵头单位:市科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25、开展股权与分红激励改革试点。在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高校院所以科研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中,实施企业股权(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团队)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等多种形式的奖励,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牵头单位:市科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26、推进高校创业评价制度改革。加强以应用和产业化为导向的评价考核,逐步引导高校在现有评价体系中增加专利、技术转让、成果产业化等职称评定要素的权重,探索设立技术推广型技术职称系列,激发高校教师创业活力。〔牵头单位: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7、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工程、运用推进工程、人才培养工程,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业化成果,推进一批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品牌和标准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领军企业。到2015年,发明专利授权量10000件,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00家,实施重大专利产业化项目500项,创建驰名商标100个,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10000名。〔牵头单位: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

  2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机制,出台并实施《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机构和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和大型展会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实时高效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所,推动知识产权商品化、资本化、金融化。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制定《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牵头部门: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29、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采取“政府平台+市场化平台”的模式,建设服务科技创新的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平台、信息交流平台、中介服务平台和政府服务平台。市本级设立每年不少于 1亿元的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制定《南京市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区县和四个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等相应设立。整合南京产权市场和技术市场,推进区域性非公开科技企业柜台交易,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牵头部门:市科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麒麟生态科技城指挥部,各区县〕

  30、加大财政引导性科技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确保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年增长幅度,市本级设立每年不少于1亿元的科技创业种子(天使)投资专项资金,制定《南京市科技创业种子(天使)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区县和高新区(开发区、园区、街区)相应配套设立。组建市科技创业投资集团,发起设立“紫金创业投资基金”。市级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大到不少于10亿元,制定《南京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各区县和四个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等相应设立。〔牵头部门:市科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资委,各区县〕

  31、建立健全企业主体投入的激励机制。综合运用各类财政税务金融手段,引导企业增加科技创新创业投入。探索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新机制和新模式,通过定制和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等方式,激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快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2、打造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服务链。整合各类科技投融资服务资源,设立科技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中心。支持科技银行建设,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两年内实现对各类科技园区的全覆盖。建立健全科技担保体系,加大对科技担保业务的补贴和风险补偿力度。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科技创业企业信用、科技保险、短期融资券、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各类科技金融创新,拓宽科技企业的债权融资渠道,积极辅导和支持科技创业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制定《南京市资本市场融资考核奖励办法》、《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银行发展的实施办法》、《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保险发展的实施办法》。到2015年,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基金总规模突破500亿元;覆盖扶持科技创业企业10000家、重点培育科技创业企业 1000 家,实现科技创业企业境内外辅导上市 100家。〔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发改委、市投促委〕

  三、积极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33、完善科技创新创业考核评价机制。淡化对 GDP总量考核,强化对 R&D(科技研发)支出占 GDP 比重、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发明专利申请数等与自主创新、科技创业有关指标的考核,加快构建一套科学描述南京科技创新创业工作的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对各区县科技创新创业工作的激励考核机制。建立科技创新创业重点任务督查考核体系、重点工作进展专报制度,定期对科技创新创业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纳入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开发区(工业园)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科委、市经信委,各区县〕

  34、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按照“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要求,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提高服务效率,为科技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市法制办〕

  35、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加强对创新创业先进典型的总结和宣传,评选创新创业杰出英才,对创新创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进一步营造激励创新、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倡导和崇尚创新创业精神,促成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

  附表1

配套实施细则任务分解表

序号

实施细则内容

牵头单位

1

南京市人才计划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2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3

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4

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新创业人才特别集聚区)基本规划建设要点

市科委、市规划局

5

南京市特区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科委、市财政局

6

南京市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科委、市财政局

7

南京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8

南京市科技创业种子(天使)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科委、市财政局

9

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市科委

10

关于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共建计划的实施细则

市科委

11

关于高端研发机构集聚计划(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研发机构)引进计划的实施细则

市科委

12

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科委、市财政局

13

南京市资本市场融资考核奖励办法

市金融办

14

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银行发展的实施办法

市金融办

15

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保险发展的实施办法

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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