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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郊县镇街分类考核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郊县镇街分类考核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1〕53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开展郊县镇街分类考核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8月2日

  关于开展郊县镇街分类考核的实施办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争第一、改革创新争第一、和谐稳定争第一”的总体要求,为深入开展“农村干部学武继军、农村发展学桠溪”活动,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强化分类指导,鼓励差别竞争,推进镇街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主导功能区划分为依据,构建科学发展考评体系,通过分类评价、差异化考核,促进镇街特色发展;以建立统筹城乡发展倒逼机制为重点,着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全面考核评价镇街推动经济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改善保障民生等方面实际成效;以强化考评结果应用为手段,引导镇街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努力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指标体系

  突出分类指导。根据全市主导功能区划分和镇街发展实际,将6郊县66个镇街分为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类型(附表1)。对现代农业主导型镇街,重点考核农地保护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对先进制造业主导型镇街,重点考核创新转型发展和集约发展水平;对现代服务业主导型镇街,重点考核特色产业培育发展水平。量化指标权重。实行百分制考核,建立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和加分指标相结合的镇街科学发展考核指标体系,适当纳入村级考核相关内容。基本指标分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和谐稳定四大类 10 项指标,权重为40%(附表2);分类指标分为三大主导类型各8项指标,权重为60%(附表3)。另设加分指标若干项,对镇街在产业园区、生态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改革创新成效显著,当年获得国家级(部及部级以上)、省级(厅及厅级以上)和市委、市政府奖励或称号的给予适当加分。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可对指标体系进行部分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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