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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1.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完善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全面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积极向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
  2.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在规划城乡基层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对基层残疾人组织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城乡基层残疾人组织实现全覆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配备基层残疾人专职干事和委员,将基层残疾人专职干事(专职委员)工作补贴(误工补贴)、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好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
  3.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内容,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开展残疾人康复、社保经办、就业服务、日间照料、文化体育、法律服务、无障碍等工作。
  4.区县残联全部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市残联要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场所,切实发挥专门协会和残疾人代表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举办残疾人节日庆祝等活动,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建立残疾人代表工作室并发挥作用,切实发挥各级残疾人组织的“代表、服务、维权”职能。
  5.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按要求推荐各级残联干部进入人大、政协机构参政议政。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市残联配备盲人、聋人专职理事,逐步配备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属理事。加大区县残联中青年干部和残疾人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力度。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立全市残联系统干部培训长效机制,制定短、中期干部培训计划,加大市和区县残联干部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发挥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建立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为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6.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7.广泛开展自强模范表彰活动。加大对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先进、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等的表彰力度,组织好第五次全市“自强与助残” 表彰大会和“残疾人之家”、“全市残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
  (十二)科技、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
  任务目标: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残疾人事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布局,改善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政策措施:
  1.建设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加强各级残联网站资源和无障碍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化机构、队伍建设和基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2.支持、推动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政策理论研究和科技应用。继续实施“科技助残行动计划”。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等研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研究残疾鉴定、康复、特殊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辅助器具等领域的标准和技术。培育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为残疾人服务的产业品牌和企业。
  3.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福利、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制定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继续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市及区县要建设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对区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工程改造给予适当补助,无障碍设施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十三)统计、监测和政策研究
  任务目标:加强统计和监测,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及时跟踪残疾人事业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完善管理运行制度和服务标准。
  政策措施:
  1.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统计指标,加强基层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推进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定期做好培训、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2.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稳定工作队伍,落实保障条件,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配合做好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筹备工作,推进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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