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淄政发〔2011〕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鲁政发〔2011〕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1〕39号)和《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淄博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残疾人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较好地完成了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制定实施一系列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优惠扶持残疾人的政策规定,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两个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隆重表彰了全省第八届残运会获奖运动员和全市自强模范、自主创业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单位和个人,全社会关心重视、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氛围更加浓厚。“十一五”期间,我市成为全国第一批“白内障无障碍市”,张店区成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全市涌现出全国自强模范3 人,省级自强模范10人,市级自强模范30人,一批残疾人成为“自主创业模范”。
(二)为残疾人办实事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入实施“共享阳光1268助残系统工程”,特别是开展白内障无障碍、肢残出行无障碍,“五小”创业和“两基一体化”建设,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等创新工作,使广大残疾人得到更多实惠。全市有11.12 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资助 1648名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为1.7313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手术,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1.4万件;为27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或改建了住房,3088名贫困重度残疾人享受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120名残疾考生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72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大中专学生得到奖励资助;兴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20处,培训残疾人10000余人次;兴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97 处,辐射带动12000名残疾人脱贫致富;建立托养服务机构47处,机构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948人,居家安养残疾人2810人;对61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向2430名下肢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三)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在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一网”(残联系统网)、“一站”(共享阳光网站)、“一刊”(《共享阳光》期刊)、“一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作用,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模范,形成浓厚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开展了“共享阳光文化助残”活动,为残疾人订报刊5000份;以全国劳动模范孙建博同志的事迹为原型,创作编写成的 4 集广播连续剧《原山情》 ,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结合“爱耳日”、“爱眼日”、“肢残人日”等专门节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优化了全社会对残疾人关爱帮助的社会环境。残疾人体育工作方面,成功举办了全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承办了全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并荣获三项总分冠军。参加了全省第一届、第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在北京残奥会和广州亚残运会上,我市运动员在部分项目中勇夺奖牌,为国家赢得了荣誉,为山东争了光。市残联被评为“全国特奥工作先进单位”。
(四)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注重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市90%以上的乡镇残联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为107个乡镇(街道)选配了残疾人专职干事、3102个村和456个居委会选配了专职委员。培训基层残疾人干部和技术人员3200余名,提高了残疾人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0处,基本形成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的残疾人服务网络。全市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件8万余个,市、县、乡三级普遍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2890人次,处结率达99.5%,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