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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仁满族自治县落实全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09年冬季-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搞好造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1. 荒山及疏林灌丛造林。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植树780万株,折合面积39000亩;2010年秋季至2011年,植树680万株,折合面积34000亩。
  2. 村屯绿化。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完成68个村,植树63万株,折合面积5724亩;2010年秋季至2011年,完成67个村,植树63万株,折合面积5724亩。
  3. 本桓公路两翼造林。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植树53万株,折合面积2450亩;2010年秋季至2011年,植树53万株,折合面积2450亩。
  (二)县教育局:负责校园绿化。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完成校园绿化11所,植树2万株,折合面积154亩;2010年秋季至2011年,完成校园绿化10所,植树2万株,折合面积154亩。
  (三)县城建局:负责城区绿化。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绿化7处,植树9.7万株,折合面积260亩;2010年秋季至2011年绿化6处,植树5.4万株,折合面积180亩。
  (四)县交通局:负责公路行道树栽植。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完成公路绿化30公里,植树1.5万株,折合面积90亩;2010年秋季至2011年,完成公路绿化56公里,植树2.8万株,折合面积99亩。
  (五)县国土局:负责矿区绿化。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完成木盂子管委会暖河子泰安一矿造林绿化,植树0.8万株,折合面积4.5亩。
  (六)县水务局:负责河岸绿化。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完成河岸绿化 3474亩,植树173.5万株;2010年秋季至2011年,完成河岸绿化1415亩,植树61.5万株。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参照国家林业局《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本次规划的预算投资为:宜林荒山荒地营造乔木林450元/亩,营造灌木林350元/亩;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残次蚕场补植改造200元/亩;农村四旁植树1.5元/株。
  按照《关于印发本溪市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09〕127号)要求,全县需投资1910.25万元,其中:宜林荒山荒地造乔木林720万元,疏林、灌木林、残次蚕场补植改造1140万元,农村四旁植树50.25万元(不含部门绿化资金)。
  本方案所需资金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府投资,各乡镇政府补助投入,动员社会各界多方投入,以及建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下达目标责任书,并将此项工程作为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落实本方案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林业、财政、发改、水务、交通、教育、城建、国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规模造林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具体负责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具体责任人。
  2. 多方筹资,保证投入。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造林绿化。要按照“谁造林投入,谁所有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要在工程建设中鼓励企业捐款、冠名赞助和个人认种、认养活动,鼓励各社会团体、企业和社区群众参与造林绿化。要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搞好多种形式的纪念林基地建设。要坚持“谁造谁有”原则,落实产权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
  3.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大规模造林的重要意义。要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结合起来,提高全县人民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使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得到全社会的支持。
  4. 科学规划,注重实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部门)实际,按照规划,分步实施,不留死角。要充分做到乔灌结合、林果结合、林草花结合,真正实现国土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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