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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加快打造国际化人才队伍。坚持开放聚才,构建开放灵活的引才聚才用才机制,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人才高地。
  创新人才开发政策和服务体系。开展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建设人才特区,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开发机制和环境。深入实施“千人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拓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加强与国外政府组织、人才机构、大院名所等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定期组织企事业用人单位赴国(境)外举办招才引智专场活动。加快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施引进国外智力工程,积极开展国际人才智力项目合作交流活动,到2015年,累计聘请国(境)外专家12.5万人次。开展慰问招揽留学人员活动。加快建设海外人才引进联络站。依托高校、科研机构探索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驿站。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浙江海外人才网、国外智力信息库建设。实施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扩大境外学习培训规模,建立一批境外培训基地,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国际科研计划、学术交流访问,培养推荐优秀人才到各类国际组织工作。“十二五”期间,选派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1万名以上。积极吸引外籍人才、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来浙学习和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海外人才为浙服务。
  四、重大人才工程
  (一)151人才工程。
  目标任务: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为目标,到2015年,培养100名左右在国内学术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第一层次高级专家;500名左右能代表我省学科优势和学术、技术水平的第二层次高级专家;1000名左右年轻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主要举措:一是制订《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重点资助培养人员25名,第一层次培养人员50名,第二层次培养人员20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二是实施重点资助计划,“十二五”期间,在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中择优遴选50名左右进行重点培养,在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中择优遴选资助240名左右。三是省级科学计划、工程建设、技术创新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等向培养人员重点倾斜,优先推荐培养人员申报“863”、“973”计划项目及科技支撑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等各类国家级项目基金。四是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对151人才组建学术科研团队及科研经费、实验设备、工作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五是举办省151人才高级研修班,每年选派一批培养人员到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跨国企业进行中长期培训,探索实施省151人才导师制度。六是完善培养经费投入体系,省财政对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对象和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及第三层次择优资助人员,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2万元和8万元、4万元、3万元经费资助。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目标任务:加快培养引进一大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争取到2015年底,新增各类高技能人才5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4%。
  主要举措:一是实施高技能人才选拔工程。每两年在全省评选表彰10名“钱江技能大奖”、50名“首席技师”、300名“浙江省技术能手”。二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引进集聚工程。“十二五”期间,争取从省外引进紧缺急需型高技能人才3000名,其中引进海内外高端技能型人才150名。三是实施职业院校发展行动计划。重点扶持100所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进一步扩大技工院校办学规模,到2013年,全省技工院校达到80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20所,在校生数15万人。在现有12家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基础上,新建3-5家。四是实施“金蓝领”国(境)外培训工程。每年选派100名紧缺型职业(工种)、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创新潜力和行业国际视野、跨语言交流能力的一线优秀技术工人和技工院校名师,到国外知名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研修。五是实施技能人才培训校企合作工程。全省各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年培训企业高技能人才500人次以上。六是实施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全省培养10000名高技能人才,其中省本级培训5000名。七是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程。根据企业生产需要,选择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规模以上企业,在全省建立1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八是实施高技能人才评价推进工程。积极探索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评体系,研究建立以职业院校学生为对象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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