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全市水库移民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11〕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水库移民工作水平,努力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切实做好2011年全市水库移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新时期水库移民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按照自治区提出的“深入开展一项活动,继续实施六大工程,切实抓好三项工作”的“163”工作思路,加大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扶持力度,不断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着力抓好新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着力抓好水库移民新村和移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抓好库区移民增收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市库区移民增收致富的生产扶持新路子;着力抓好移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水库移民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着力抓好水库移民信访问题处理工作,确保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以创先争优为抓手,深入开展一项活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创先争优为抓手,深入开展“进移民家、知移民情、暖移民心、解移民难”活动,努力形成“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移民得实惠”的良好局面,达到兴农富民的目的。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实践活动,与移民结对共建,拉近与移民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移民群众的感情,切实帮助移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推动水库移民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水库移民各项工作考核评比活动。认真开展“六大创建”活动,即积极参与创建全区水库移民工作先进集体、创建全区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安保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全区水库移民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全区和谐库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全区水库移民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全面实行水库移民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考评,对工作措施得力、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树立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营造水库移民工作“你追我赶,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