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绍兴市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1-2012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发改委制订的《绍兴市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1-201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绍兴市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1-2012年)
(市发改委)
为加快市区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从整体上提升市区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档次,根据国家、省有关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文件和《绍兴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特制定绍兴市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1-2012年)(以下简称《目录》)。
本《目录》分研发创意产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及服务外包产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五类。选择的重点系立足市区现有产业基础与资源条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抓好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争在最具优势、最有基础的领域抢先发展、率先突破。
《目录》是组织申报重点扶持项目和确定“一事一议”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凡列入目录的产业,享受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政策,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金融部门和社会资金增加投资,加快发展,并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各级相关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和服务。
本《目录》有效期二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产业政策调整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本《目录》由绍兴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一、研发创意产业
1.技术推广、科技交流、专利申请、节能减排、环保、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
2.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
3.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评估、认证等服务;
4.工业设计、建筑景观设计;
5.动漫游戏设计制作及衍生产品开发,各色漫画设计、网络游戏、手机游戏及短信(彩信)等;
6.影视制作经营,文艺创作与表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