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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为目标,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以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经营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为重点对象的农民专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其带动农民创业致富的能力。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农民创业技能培训和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稳定就业和创业就业的能力。加强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努力使其普遍接受良好的职业技能教育。全面组织农民“双证制”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学习型村、学习型家庭、学习之星创建活动,大力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建立经常性、开放性的培训机制,加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面向农民的多层次、多形式职业教育和培训。“十二五”期间,全市每年培训农民6万人以上,其中农村实用人才2万人以上,每年新增转移就业和创业农民2万人以上。
  (三)转变农民增收方式
  着力形成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群体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全体农民共同富裕的机制。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指导、服务和信息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城乡劳动力统一的就业登记管理,完善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深入实施“4050”再就业援助工程,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行动,积极创建“充分就业村”和“充分就业社区”,实现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突破城乡空间限制,支持农民群众开展就地创业、回乡创业、进城创业、异地创业等多领域的创业活动,鼓励农民发展新能源、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增加农民的创业性收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源开发和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民参股的集体物业经济,鼓励农民入股建设标准厂房、商业用房等,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农户通过转包、租赁、入股、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完善政府农业补贴政策,逐步提高农业补贴水平和农村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的投入水平,增加农业劳动者转移性收入。
  (四)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探索新时期村级集体经济共创共富的新途径、新模式,全面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发展集体物业经济为主要形式,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为基本动力,在探索支持方式、寻找发展途径、创新管理模式上求突破,推进村级集体经济主要增收途径由资源经营为主向资产经营为主转变、集体资产产权由主体模糊向主体清晰转变、发展模式由分散发展向集聚发展转变,努力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收来源。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则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村级留用地,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产权租赁、物业回购、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建设标准厂房、农贸市场、商铺店面、乡村宾馆等除商品房以外的村级物业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鼓励以县域或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若干个村的集体资金和集体留用地、宅基地整理复垦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城镇、工业功能区等区位条件较好的地方统筹建设物业,产权和收益归各村集体所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把区位条件良好的城中村、城郊村改建成为城市的商业楼宇、城市商贸街区,把农民住宅改建成为多层、高层公寓,建设外来人员的住宅楼、廉租公寓,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以山林、土地、水面、湿地等各类自然资源入股,开发一、二、三次产业项目,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十二五”期末,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5%以上,村均达到108万元以上。
  (五)推动欠发达乡村加快发展
  坚持产业扶持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出台欠发达乡村扶持发展专项政策,充分利用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加快开发式扶贫,推动嵊新地区等欠发达乡村的加速崛起。结合农村宅基地置换,加快高山地区、地质灾害地区等乡村的迁建工作。深入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加大市县、镇乡和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力度,充分发挥职能扶贫作用,推动欠发达乡村发展跟上全市发展步伐,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奔小康。激活农村土地资源,抓好一批规模型扶贫开发项目建设,通过物业租赁、资产经营等形式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到2015年,经济薄弱村基本实现村村有物业,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到8万元以上,村级组织运行经费得到有效保障;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一人从事特色种养业或实现非农就业,未纳入低保的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全市低收入农户的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等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全面提升城乡公共服务
  要按照从“广覆盖、低水平、可持续”向“全覆盖、提水平、一体化”转变的要求,着力构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社会养老、医疗保障、教育质量、文化事业等方面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十二五”时期,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全市主要社会事业水平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继续保持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一)统筹城乡社会保障
  积极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到“十二五”末,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140 万人以上,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 160万人以上,基本医疗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140万人以上,失业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以上,工伤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150万人以上,生育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以上。进一步完善“五费合征”制度,将全市境内所有企业的全部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努力打造数字社保,增强信息透明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十二五”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接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5%以上,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达到60%以上。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差距,尽快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统一。建立城乡普惠的医疗救助、失业救助、教育救助、残疾人帮扶救助体系。按照全面提高社会救助福利水平的要求,切实增加社会救助福利的投入,进一步提升集中供养水平,巩固集中供养成果。进一步发展以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到2015年,全市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实现全市行政村农村老年星光之家全覆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慈善工作体系,营造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弱有所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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