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区出租汽车“油改气”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出租汽车“油改气”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负责天然气加气站的建设立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天然气及车辆改装费用的价格核定;对相关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持车辆改装期间出租汽车运价的平稳。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汽车“油改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日常联络等工作,制定试点改装车辆和车辆分批分期改装计划,配合市质量技监部门做好车辆改装厂家的引进、资质认定和改装质量的监督工作。
市公安局:根据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原登记车辆的性质实施年检,车辆退出营运或转籍时,监督车辆恢复原状。
市建委:负责天然气加气站的规划编制,发放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和加气站经营单位、个人经营许可证,并进行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天然气加气站的环保评估,提出双燃料汽车尾气排放要求,做好尾气监测工作;从相关环保专项经费中,安排出租汽车“油改气”补贴资金。
市安监局:负责对天然气加气站、改装厂家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评估和综合监督检查。
市质量技监局:负责对车辆改装厂家的资质认定;对天然气汽车中的气瓶改装技术、质量进行监督和许可发证;对改装后气瓶、阀门等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加气站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
市消防支队:对天然气加气站、改装厂家的消防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嘉城集团:按照天然气加气站建设规划,做好加气站的建设和供气保障工作,负责落实加气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加气安全。
嘉通集团:负责客运中心加气站建设,做好城东加气站、客运中心加气站的内部安全管理、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快气站建设,确保气源充足。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市区天然气供气计划,保证市区气源充足。加快推进市区加气站建设,优化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简化程序,确保到2011年底建成5个加气站,日供气量超过5万立方,同时确保供应渠道正常畅通。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加气用气安全。市安监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加气站、改装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市质量技监局要加强对加气站、加气机具、改装车辆储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各气源供应单位、加气站、出租车企业要强化对机具、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
(三)推广新能源应用,推进低碳交通发展。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宣传推广低碳出行的理念,加强新能源、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宣传部门要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及私人交通工具广泛使用新能源,促进低碳交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