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表彰全省农场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浙农专发〔2006〕3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其他单设的农场主管部门,各农场:
近年来,我省农场改革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不断深化,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农场职工权益得到保障,农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为促进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国有农 场的改革和发展,决定对杭州市农业局等41个农场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农场主管部门和各农场要以先进为榜样,继续深化农场改革,为构建农场改革发展新格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农场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〇〇六年一月六日
附件:
全省农场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市级(5个):杭州市农业局,宁波市农业局,绍兴市农业局,金华市农业局,台州市农业局。
二、县级(12个):余杭区农业局,临安市农业局,慈溪市农业局,瑞安市农业局,平湖市农业经济局,长兴县农业局,绍兴县农业局,东阳市农业局,龙游县农业局,定海区农林局,庆元县农业局,临海市林业特产局。